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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邯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15:31:30 阅读量:1341
邯郸市第七医院副院长兼物价收费管理小组组长裴士宏超标准收费被问责问题。2015年末,擅自在床位费中增加中央空调费项目,提高床位费收费标准,超收18.22万元。裴士宏身为共产党员,医院副院长兼物价收费管理小组组长,超标准收取群众费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裴士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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