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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邯山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进驻动员会召开

来源:邯山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9-17 10:50:17 阅读量:163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进驻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郭莉莉主持召开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书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巡察组组长郭莉莉作了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剑出席会议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陶建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成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巡察联络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张剑同志强调,巡察组要守好底线、衡准基线、对标高线,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定位,切实发挥好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查找和纠正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扣“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精准开展政治监督。要把握形势任务,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郭莉莉同志指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区委巡察组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任务。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区机关局党总支开展工作,加强与机关局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向区委汇报巡察情况,按照区委要求分类处置、注重统筹,用好巡察成果。机关局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希望机关局党总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端正态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陶建士同志代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表示,区委安排这次巡察,是对机关局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机关局领导班子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必将帮助机关局更加有效地正视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机关局一定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主动支持巡察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实实在在地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地提供情况,不回避矛盾,不隐瞒问题,不弄虚作假,保障巡察组能够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真实情况,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期间,设联系电话:18731080751(工作时间受理电话来访,其他时间只接受短信),电子邮箱:hsqwd1xcz@126.com,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区机关大院门口(雪驰路69号)、区机关综合办公楼西院门口(陵园路58号)、区社保办公楼门口(雪驰路55号)、区农林路综合办公楼门口(农林路88号)以及区委党校门口(雪驰路56号,巡察组办公驻地)。监督邮箱:hsqxcb1@163.com。区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1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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