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邯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3 17:58:46 阅读量:55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三批村级巡察成立的2个督导组和9个巡察组,分别对南堡乡、河沙镇镇、罗城头街道、滏东街道4个乡镇(街道)45个村级党支部开展巡察,7月12日下午,在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召开进驻动员会议,此次村级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会上,区委督导组组长宣读巡察工作方案,通报了巡察内容和方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李晓辉出席会议并就如何做好此次村级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村支部书记代表作表态发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会议。区委督导组、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村所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被巡察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李晓辉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对村级巡察工作政治自觉。7月10日上午,区委召开了村级巡察工作动员会,区委书记刘海川对做好本次村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提出:“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村级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切实高质量完成九届区委巡察覆盖,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希望乡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做好此次村(社区)巡察工作。二要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村(社区)巡察工作的成效。今年是建党百年、十四五开局、换届年,目前,乡(镇)、村已完成换届。我们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准确把握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按照“四个对照”标准,围绕“三个聚焦”内容,精准有效开展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惠民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和惠民政策落实中侵害群众的利益和三资管理中突出问题;村级班子不团结,党内生活不规范、不严肃,存在软弱涣散及换届中存在拉票贿选等问题开展监督。三要强化担当,坚决完成村(社区)巡察工作的任务。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村(社区)巡察的组织落实责任、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和加强村级党组织经常性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的村(社区)党组织要按照巡察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对巡察组在巡察工作各个阶段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在巡察期间要统筹村内重点工作和疫情防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为乡村振兴,建设“活力新城、幸福邯山”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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