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20 09:43:21 阅读量:78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光明路街道党工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进驻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军晖主持召开与光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杜红亮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巡察组组长李军晖作了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剑出席会议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光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杜红亮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成员,光明路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巡察专员及朝阳社区、一三八社区、滏西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街道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张剑同志强调,巡视巡察工作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展政治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具体实践。开展政治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要通过巡察,对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进行政治体检,查“病灶”找“病因”,让全面从严治党直抵“神经末梢”,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被巡察单位要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主动查摆问题。巡察组要守好底线、对标高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李军晖同志指出,巡察是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管党治党、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这次区委决定对光明路街道党工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就是要督促光明路街道党工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责任。要以接受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落细十届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在全区的政治建设中带好头、做表率。
杜红亮同志代表光明路街道党工委作表态,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意义。要把这次巡察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积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展开。要高度的重视,进行妥善的安排,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组工作顺利进行。三要接受建议,确保每个问题都得到妥善整改。凡是本次巡察出的问题,都将即知即改,深刻剖析,绝不敷衍;凡是巡察组提出的建议,都要虚心接受,及时吸纳,把建议体现在具体行动上,绝不回避。对不能一时整改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主体,确立整改期限,定期跟进进度,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的时效性与实效性。
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巡察光明路街道党工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期间,设联系电话:15931026783(工作时间受理电话来访,其他时间只接受短信),电子邮箱:hsqdyxcz@126.com,联系信箱:分别设在邯山区光明路街道(地址:光明南大街83华亿大厦E座)和朝阳社区(地址:和平路396同仁花园小区7号楼一单元)、一三八社区(地址:中华巷33号祥德苑小区二楼)、滏西街社区(地址:探宝家苑406号)以及区委党校门口(地址:雪驰路56号,巡察组办公驻地)。监督邮箱:hsqxcb1@163.com 。区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光明路街道党工委及所辖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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