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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邯山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11 18:39:28 阅读量:430

2020年11月27日—30日,区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邯郸工业园区、马庄乡、北张庄镇三个单位党组织及所辖35个村(社区)、代召乡所辖10个村及水利局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会。

反馈会前,区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并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反馈会上,区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强调: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区委要求,以正确态度对待存在问题,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诚恳接受问题,压实主体责任,抓实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细化措施,真正做到问题有人领、责任有人负。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实效,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整改结果不彻底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担责,靠前指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督办。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通过巡察整改,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和转变作风的过程,为建设文明和谐富裕的幸福新邯山贡献力量。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巡察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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